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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5-11-19 文章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1月13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参加发布会并作发布,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龙登华,省工商联副主席卿春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人大代表韦丽,省政协委员林光进应邀参加。

  

  

  

  据发布,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破解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司法关切的实际举措。《实施意见》共25条具体措施。

  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方面,聚焦企业在权益保障中的核心诉求,通过依法惩治侵犯民营经济组织权益犯罪、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等措施,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强调要严格罪与非罪界定,避免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活动;规范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并细化积极运用联动督办、交叉执行等措施推动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执行的要求。

  在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通过依法保障统一市场准入、助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举措,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投资发展环境。明确在行政案件中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依法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在授权委托监管执法等行政纠纷案件中,重点审查执法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及是否遵守比例原则等,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方面,围绕民营经济组织发展需求,通过依法维护契约正义、推动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保障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市场化重整与有序退出等举措,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支撑。强调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探索推进“执破融合”,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更高效的救济渠道或有序退出路径。

  在全方位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方面,从提升涉企案件质量、规范信用惩戒与修复、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深化“问需于企”、做优涉企普法等举措着手,全面提升司法护航质效。强调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工程,主动帮助企业快速恢复信用、回归正常经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联系协作,做优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据悉,贵州高院还将对《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分工,确保司法举措落实落细、取得实效,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力。

  

  

  记者提问

  中新社贵州分社记者 张伟

  

  我关注到在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很多举措都对“问需于企”机制中的司法需求予以了回应,请详细介绍该项机制开展的有关情况。

  省法院研究室主任 颜源

  “问需于企”,是全省法院近年来坚持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行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我们围绕做实“三聚焦、三紧盯、三强化”深化“问需于企”,促推企业经营法治环境迈上新台阶。

  一是做实“三聚焦”。聚焦及时响应需求,开通12368诉讼服务营商环境专线、搭建营商环境案件网上查询通道,健全与工商联、营商办等涉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开展送法进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进一步拓宽企业司法需求反映渠道。营商环境专线自今年5月28日开通以来,收到涉企咨询、查询或反映问题共计517件次,已办理回复487件。聚焦压实办理责任,组建并充实三级法院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需求清单,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工作规程,确保企业需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聚焦营造亲清关系,强化案件释法析理、判后答疑等工作,严格划清合法反映案件问题与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界线,对反映问题严格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如实填报。

  二是做实“三紧盯”。紧盯企业急难愁盼,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制定规范民商事涉企审判13条措施等,全力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紧盯企业多元需求,加强与金融监管、工商联、工信厅、中小企业协会等对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紧盯企业司法获得感,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涉营商环境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涉企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做实“三强化”。强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布涉民营经济典型案例53个,扎实开展“普法进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强化风险防范,出台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经营能力。强化风险治理,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预警共性法律风险,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问题实质化解决。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贵州新闻联播记者 田佳佳

  

  刚才提到的省政协社法委向法院反馈了涉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请问今年以来,省政协社法委在营造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开展了哪些专门创新活动?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龙登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近年来,省政协社法委围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立案难、执行难”等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协商座谈会。今年4月,省政协社法委组织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省政协委员,围绕“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主题,赴黔南州、安顺市开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资源配置、法治保障等情况,听取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的意见建议。

  9月下旬,省政协召开“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省政协主要领导与省法检两长共同出席会议,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座谈会上,委员们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商主题,就如何强化司法监督、做好服务保障、加强行业协同等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大家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市场环境不断优化,要素支撑不断强化,法治保障持续加强。全省法院和检察院扎实履行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以法治力量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有效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大家表示,要深刻把握法治的科学性、普遍性、稳定性与强制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以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行为、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政协社法委将围绕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深入调查研究、感知运行情况、反映民情民意、积极资政建言,努力为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华工商时报贵州记者站记者 管弦

  

  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是化解企业间矛盾的重要阵地。《实施意见》在推动纠纷多元化解部分,对深化省法院与省工商联的协作联系提出新要求。请介绍一下,省工商联在促进发挥好商会在调解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

  

  省工商联副主席 卿春

  省工商联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商会调解协作机制,广泛发动工商联所属商会发挥组织作用,建立和完善商会调解组织,创新开展商会调解,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以来,我省工商联系统及所属商会建成调解组织149家,调解员279人,收案8646件,调解结案8156件,调解成功6783件,调解成功率达83%,调解满意度达92%,位居全国前列。其中,自主收案535件,法院派送8121件。我省报送的3家商会调解之星、3个典型案例、1家“全国百佳商会调解组织”,被全国工商联通报表彰。2024年,习水县商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贵州在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观摩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主要做法:一是抓安排、重部署,发挥指导作用。我省各级工商联与同级法院、司法局,及时召开商会调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商会调解工作,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组织工作较好的基层商(协)会开展经验交流,及时召开总结商会调解工作经验、报道宣传调解工作典型案例,鼓励培育推广调解组织的示范样板。二是建组织、强队伍,提升能力素质。各级工商联和有条件的商会及时组建调解委员会,打造政治优、业务精、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一批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行业影响和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企业家,以及商会法律顾问、律师、退休法官和检察官、法律学者等被吸纳担任人民调解员。三是重协作,抓创新,推进联合解纷。加强协作,畅通诉源治理渠道。加强建章立制,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搭建“一站式”民企商务调解平台和搭建“万所联万会”工作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商人治商”一站式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组织、企业家等“商人”作用,加强商事纠纷诉源治理,推动商事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建立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联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五方联动”机制,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络、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四项机制,推动形成“司法联动”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的涉企服务联盟。四是抓党建,重引领,整合阵地建设。把党建工作与商会调解行业特色有机结合,引领在多元矛盾化解新格局中创新优化再升级。把调解委员会阵地与党支部活动阵地合二为一建设,既减轻了商会经费和人员负担,同时在党建引领下,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党员、会员对调解工作更信任。

  主要成效:一是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率。调解让化解纠纷的社会成本和企业成本最小化,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心,减少了民营企业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了法院负担。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商会调解,企业与企业之间握手言和,最终矛盾纠纷圆满解决,不用撕破脸和对簿公堂,生意继续往来合作,实现精准、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营造了行业良好氛围。形成了“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充分利用行业内规则调停纠纷,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民营企业创造了“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良好发展环境。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商会调解。配齐调解人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的沟通,建立健全协调合作等工作机制,更好地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合理接收案件。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各商会有序对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court.gov.cn:443/gzdt/30103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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