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保全促调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时间:2025-11-17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东至县法院昭潭法庭巧用诉中财产保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原告李某为被告徐某加工服装。2024年9月,双方结算后,徐某确认尚欠加工费356699元。欠款到期后,李某多次联系徐某,对方均不接电话,拒不支付货款,李某无奈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鉴于事实清楚,承办法官尝试组织双方调解,但被告徐某起初拒不配合,后期甚至拒接电话,导致调解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形,法庭及时启动“以保促调”机制,一方面,引导原告申请诉中财产保全,通过冻结被告银行账户等方式,防止其转移财产,也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向被告释法明理,从诚信经营、长远发展等角度阐明调解的积极作用,引导其主动应诉。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的第二天,徐某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调解。法官迅速把握时机,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在法庭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也同意解除对徐某银行账户的冻结。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5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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