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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租约,解三方忧愁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必须降价!不然根本卖不出去!”申请执行人林某情绪激动,语中难掩焦急。

  “真的不能再降了,再降我拿什么还钱啊!”被执行人福建某置业公司的代表何某满面愁容,语气间尽是无奈。

  深秋的闽北,寒意渐浓。在顺昌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是降到了冰点。

  执行干警已记不清这是双方围绕6处抵押店面处置进行的第几次协商。这起始于2022年标的额高达数百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似乎走进一个“死胡同”。

  时间回溯到案件执行之初。当时林某手握生效的判决书满怀希望:“白纸黑字写了,要让何某用6个抵押店面还钱,这下我的钱总算能收回来了。”

  然而,市场的反映却一次次泼来冷水。从首次拍卖、二次拍卖再到变卖,即便价格一降再降,这6处店面却屡屡流拍,无人问津,被执行人的资产也在市场波动中不断缩水。

  2024年3月重启变卖程序后,虽然其中的4处房产已经成交,但剩余的2处却因“位置偏、房型不理想”成为无人接手的难题资产,只能静静“躺”在待处置资产清单上。被执行人何某虽心急如焚,却也无计可施。

  转眼到了今年9月,这两处“老大难”房产依旧未能妥善处置。是否继续降价拍卖,成为横亘在双方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不能再拖了!必须抓紧时间降价卖。”林某语气急促,“再拖下去,我的钱就真收不回来了!”

  何某连连摆手,一脸为难:“真的降不动了!我们比谁都想尽快还钱,可公司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全部希望都在这些资产上。第一次挂400多万元,第二次降到300多万元,转眼就少了100多万元。要是再降,剩下的缺口我们拿什么填?”

  执行干警深知,简单采取降价拍卖固然程序上可行,却难破“降价——流拍——贬值”的恶性循环,对被执行人而言是雪上加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也遥遥无期。

  于是,执行干警尝试将目光从“降与不降”的争议上移开,重新梳理线索,为资产寻找新的潜在价值。正是这番主动求变,让他们在实地走访中捕捉到一条关键信息,一个“以租代卖”的破题思路应运而生。

  执行干警当即向双方提议:“我们调查了解到,这2处店面中,有200余平方米曾是某知名商超的仓储用地。虽然原商户已退出,但县里新引进的企业恰好看中此处场地,还承接部分原有的经营设备。对企业来说,如果让他们另找地方,既得花一大笔搬迁费,也会影响其日后的经营。既然如此,我们何不顺势把房子租给这家新企业?”

  “你的意思是,先把房子租出去?”林某有些疑惑。

  “没错!”执行干警进一步解释,“与其让资产闲置贬值,不如先租出去,不仅能‘盘活’资产,还带来稳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有了稳定的租金,就像给房子找到‘活水’,买家看到它已经在盈利,而不是间冷铺子,购买意愿和出价自然会高很多。”

  这番话,也让何某看到了希望:“如果能租出去,房产估值确实能提高。每月还有租金进账,能够持续回款,总比空着强。”

  “如果你们都同意,我们就先设定个租期,租金届时直接缴入法院账户监管。”执行干警顺势提出初步方案,“待房产最终拍卖成交后,拍卖价款将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租金收益则归买受人所有。”

  “我看行。”林某率先打破了沉默,“有租金进账,总比空等着要踏实。”“那我也同意。”何某紧接着表态,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

  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当即引导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该案通过“以租代卖”的创新方式,促成执行从“僵局”走向“破局”,不仅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也高效盘活涉案资产,同时稳定第三方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多方共赢”的执行方案,是顺昌法院在创新执行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一次探索,也为处理同类涉企执行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63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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