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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未”成长,道交巡回新“枫”景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室联动法院巡回审判”活动在洪泽区道交一体化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张光亚,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蒋其文,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程才,洪泽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志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等十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本次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的是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发生时被告尚未成年,而在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已成年。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依法追加被告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黄丛梅的主持下,庭审程序规范、节奏紧凑。双方当事人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误工费计算等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过程条理清晰、秩序井然。市中院及市、区人大代表全程旁听,并在庭后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议。

  庭审结束后,与会人员召开座谈会。市、区两级法院分别通报了道交一体化工作的推进情况。市中院蒋其文法官结合常见交通事故纠纷开展了普法宣讲。与会人大代表结合前期调研、身边案例及本次庭审情况,就加强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完善电动车管理机制、深化学校与社会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法院参会人员认真听取、详细记录,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与回应。

  张光亚对此次活动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人大代表工作室与法院联动开展巡回审判,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本次庭审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当前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现象普遍,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道路安全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解读、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社会交通守法意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洪泽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矛盾化解和法治教育中的双重作用,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强化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5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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