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共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为企业纾困解难
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围绕解决企业环保法律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服务日活动1261场次,接待服务企业7199家。
一是搭建惠企服务平台。联合印发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设置企业环保法律问题咨询预约窗口,并明确接待对象、接待人员、接待时间等事项。两部门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为民的理念,通过党支部“结对共建”等形式,针对预约企业的问题,联合研究会商、联合接待答复,有效解答企业疑问、降低违法风险,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积极建立服务日制度,形成“1+16+N”的省、市、县三级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畅通企业诉求解决渠道。构建“预约登记—问题会商—现场接待—跟踪回访”的闭环工作流程。通过预约登记,初步了解企业需求;针对企业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会商;定期开展现场接待,组织有关业务负责人、法律顾问、行业专家,与企业面对面深入交流,现场答复企业问题,同时主动向企业开展普法辅导和技术指导;适时跟踪回访,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建立以来,帮助企业解决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标准适用、固废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三是持续提升惠企服务质效。制度建立以来,各地不断创新升级活动模式,惠企服务更加高效。青岛市创新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环保合规助企行”活动,编制工业企业环保合规工作指引、企业环保合规指南,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潍坊市针对制鞋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邀请企业参与服务日活动,并就危废管理、环境信用修复等问题进行细致讲解,助推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507/e9b03e9d-1880-46eb-9de6-a1f84c9f00a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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