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既还清欠款又留住情分
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原以为要对簿公堂撕破脸,没想到法官帮我们保住了情分,还拿回了欠款!”
近日,在柳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拿到调解协议的孙某难掩激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不仅化解了债务矛盾,更留住了两人多年的友情。
时间拉回2024年,孙某与郭某是好友。彼时,郭某因生活急需向孙某借款1.5万元,可借款到期后,郭某却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还,双方几次协商都不欢而散,曾经的好友渐渐形同陌路。孙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仅在还款时间与金额上,并无根本性矛盾,且彼此曾有信任基础,“调解优先”或许是更优解。
为避免“赢了官司,失了情谊”,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郭某耐心释法,明确逾期还款不仅要还本金,还需承担利息、诉讼费等额外成本,让他认清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孙某的顾虑,安抚其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多次沟通,郭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孙某也体谅对方的困境,同意适当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郭某分期还清欠款,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民间借贷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往往夹杂着人情与利益的纠葛。柳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此类纠纷特点,用法律释明厘清权责,用情感疏导化解隔阂,力求在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间找到平衡点。
法官提醒
在民间借贷中,务必保留书面借据、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信息。遇到纠纷时,可优先选择调解,通过理性协商减少对立,共同守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61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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