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司法鉴定案例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时间:2025-09-16 文章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湖州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诉黄某等24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该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由我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承担。面对违法主体多、持续时间长、偷排的危险废物种类不同、损害事实难以确定等多重难题,鉴定机构通过深入现场调查,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会讨论分析,系统固定了侵权主体、非法排污数量、因果关系等方面证据,最终出具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1.06亿余元。相关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或通过调解协议得以履行,有效实现了对受损生态环境的赔偿与修复。
近年来,省司法厅持续加强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建设,着力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目前,全省共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13家,基本实现鉴定业务领域全覆盖,拥有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159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2人,综合业务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充分满足了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环境损害类案件112件,无一例有效投诉,鉴定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其中,办理环境损害检察公益诉讼司法鉴定21件,不预收案件费用共计600余万元(含检测费),充分体现了行业责任担当,为美丽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