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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平致富经?心动变“刑”动!

时间:2022-08-25 文章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飞速增长,在犯案人群中,年轻群体人数众多,涉世未深的他们,极易为谋取蝇头小利而落入陷阱,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已成为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出租银行卡?获刑8个月!

  被告人余某在网名为“西安兼职2群”的QQ群内,添加网名为“日结”的人为好友,并有偿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出租给对方使用,获利1073元,后该两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其中余某名下该两张银行卡的犯罪流水金额达110余万元。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收购银行卡为境外赌博洗钱

  被告人王某通过人介绍,先后三次收购了四张银行卡,并交给其上线何某操作,为境外赌博集团洗钱。经查证,四张银行卡进账流水合计573662元,被告人王某获利35506元。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765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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