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科普

让“枫桥经验”持续焕发生机

时间:2024-11-01 文章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枫桥经验”,跨越一甲子,历久弥新。

  从“一镇之计”上升为“长治之策”,自诞生以来,“枫桥经验”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如今,“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展示“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

  “枫桥”有经验,陕西有实践。近年来,我省涌现出安康市“321”基层治理模式、宝鸡高新区“三化治理”模式、华阴市“六诊一疏”工作法、留坝县“院坝说事会”等一大批鲜活的实践探索,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了生动注脚。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

  要固不变之本,推动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汇聚基层社会治理强大合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筑善治之基,持续推动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的力量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治理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要行长久之效,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创新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科技为支撑,搭建智慧治理平台,将“智理”融入“治理”,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守正,创新才能有正确方向;不断创新,守正才能固本强基。让我们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枫桥经验”不断绽放新华彩、焕发新生机。(刘曌琼)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457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