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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法院云上开庭为民解纠纷

时间:2022-08-17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利辛法院充分利辛用云上法庭、微信建群视频等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05月,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238省道由由北向南行驶与由东向西实施倒车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判定当事人张某、王某均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实际所有人是杨某,后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王某及其保险公司起诉至利辛县法院。

  因疫情原因,一方当事人无法返利参加庭审,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互联网开庭相关事宜,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建微信群,利用群视频进行线上开庭。庭审中,审判员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实,以确保出庭人员准确无误,严格按照审判流程进行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确认好庭审记录后,进行邮寄签字。

  利辛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式,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在减少人员聚集,严格防控疫情的同时,实现了司法“不打烊”,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体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8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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