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不还钱 法院调解护友谊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再续友情。
滁州的胡某某和王某某原是多年好友。2014年,王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胡某某借款91200元,并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某未按时还款,胡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王某某得知被起诉后向胡某某承诺会还款,胡某某出于友情撤回了起诉。但没想到,王某某仅支付了2000元后,便一拖再拖。2022年7月,忍无可忍的胡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王某某表示因为自己的生意一直不景气,后来又遇上疫情,确有难处才拖延还款。为了让友谊的小船重新起航,调解员结合实际情况,兼顾双方利益,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决定互谅互让,胡某某愿意减免本金31200元,王某某分两期偿还胡某某60000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位老友重归于好。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57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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