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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辖终243号公告

时间:2024-09-25 文章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辖终243号

  REE JIA LIMITED、REE JIE LIMITED、REE LIN LIMITED、REE FEN LIMITED、张健、艾建杰、余大凤: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秋明、向智勇与被上诉人中国波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张健、艾建杰、蒋凌帆、余大凤、原审第三人REE JIA LIMITED、REE ZHI LIMITED、REE FEN LIMITED、REE LIN LIMITED、REE MIN LIMITED、REEJIELIMITED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辖终243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张健、艾建杰、余大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E JIA LIMITED、REE JIE LIMITED、REE LIN LIMITED、REE FEN LIMITED。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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