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拖欠货款拒还款 强制拘传促履行
时间:2022-08-04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执行110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举报电话后,立即驱车直奔被执行人孟某的家中,快速将孟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迫于执行压力,当天下午,孟某将拖欠李某的货款39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并缴纳罚款5000元。
自2000年起,孟某陆续从李某处购买石子,在此期间,孟某也陆续偿还了部分石料款。2021年3月,双方经结算,孟某还欠李某石料款97390元,李某多次催要,孟某仅偿还5万余元,剩余的39000元拒不偿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孟某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7月11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线上调查孟某的财产状况,经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孟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有银行存款,根据反馈的信息,执行干警立即对孟某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冻结了1.3万余元。考虑到标的额较小,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上孟某,督促其能够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孟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到庭。
在羁押期间,执行干警对孟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孟某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在孟某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后又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25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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