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联动显奇效,涉执车辆被扣押
时间:2022-07-29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0日,霍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巡警的配合下,成功扣押一部涉恶案件车辆。
被执行人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罚金缴付义务,案件移交至霍邱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对刘某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查询到刘某名下存有车辆。随后法官将车辆予以查封,但未实际控制,执行人员便将车辆信息通报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扣押。
7月20日晚8点,正在加班中的执行干警接到公安巡警的电话,公安机关在夜巡期间发现刘某名下车辆停靠在某乡镇的路边。得知这一消息,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现场,核对车辆信息及车型比对后,确认为刘某案件车辆无误。经过两个多小时蹲守,终于等到车辆驾驶人,在向其说明情况后,依法将涉案车辆扣押至霍邱法院。
此次联合执行,公安与法院密切配合,精准高效解决了法院查封车辆的实际控制困难,充分展示了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威慑力。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22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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