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日前,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小村人民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联合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张某与张某某、郭某某等四名村民系同村,耕地位置相邻。几年前,四名村民分别在自家耕地里种植了...
为了让买房之路便捷有保障,越来越多的人在买房时找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如果交易过程中由于出卖人个人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过户,那么,购房人已交纳的居间服务费可以退还吗?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就审理...
“我宣布:榆林法院‘塞上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启动”。10月17日上午,随着一声令下,榆林法院“塞上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启动。 榆林法院执行干警随即奔赴执行现场...
近日,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联合对一起木材厂占用耕地纠纷进行调解。干警在对木材堆放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对占用耕地进行丈量统计的基础上,经释法明理和现场调解,木材...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此时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款到底归谁? 案情简介 2009年4月,王元以25万元的价格将一处房屋出售给租客大强,房屋买卖合同中...
案情简介 原告李甲和张乙夫妇二人与张乙的弟弟张丙约定,由李甲和张乙二人出资,以张丙夫妇的名义购买高新区一处房屋。 2011年1月,张丙与第三人陕西A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案情简介: 原告谢某经营一家网店,为推广店铺,原告与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电商服务合同》,约定自2023年6月起,由被告公司代为运营谢某账号,确保其店铺月成交额达到数万元以上。合同签订后,...
案情简介 已婚男子贺某沉迷于观看网络直播。徐某是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注册的一名女主播。贺某对徐某的直播尤为钟情,于是贺某使用其手机号码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注册了3个账号,用于观看徐某的直播并打赏。后...
【基本案情】 李某与王某甲于2020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6月底举行看家仪式,看家时,李某和其家人按照当地习俗经媒人之手给付王某甲和王某甲之父王某衣服折价款、红包礼金等共60...
愉快的假期过后,小王开心地来单位上班,却被主管约谈“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心塞的打工人……这样临时被口头通知离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带着这些疑问,小王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
武功河滩古会是关中西部以纪念农业始祖后稷而形成的传统古会,盛名远扬。近日,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深入河滩古会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围绕物权、婚姻、食品安全等生活中常见问题,将法...
为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邪、防邪、拒邪意识,4月15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铜川中院在阳光广场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邪教宣传活动。 ...
案情简介 小丽在婚纱公司共租赁四套礼服,包括主婚纱,秀禾服,敬酒服,迎宾服,婚礼当日却只收到三套礼服,少了一套迎宾服。由于礼服没有及时送到导致小丽与爱人没有迎宾,双方家人为此产生矛盾。因此小...
案情简介: 张先生离婚后独自带领女儿生活,后与赵女士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二人感情甚笃,共同投资开办了一间饭店。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张先生因突发疾病过世且并未留下遗嘱。赵女士遂将张先生的父母及女儿诉...
暮夏傍晚,夕阳的余温还未散去,阡陌间虫声鸣唱,村道里鸡犬相闻,蒲城县法院罕井人民法庭的“普法解纷直通车”开到了群众家门口,与村民围坐在一起谈笑“枫”生。 咱们卖葡萄、苹果,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
出于各种原因双方未能缔结婚姻而生育的子女,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由谁负担?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享受权利方面是否相同?让我们来看看碑林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法院审决...
“飘窗送!露台送!阳台送!三房变四房……”多么诱人的字眼,“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吸引客户的重要营销手段,看房时承诺的赠送面积,交房时没有了该怎么办? 孙某、杨某是一对年轻的夫妻,2016年...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购食品发霉引发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快调快执加速解纷,使消费者及时获得了相应赔偿金。 2023年3月15日,家住西安市未央区的常女士通过某网络购物平...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美颜公司(甲方)与科达公司(乙方)就直播推广服务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科达公司提供直播平台为美颜公司产品“保湿面膜”提供为期一年的推广服务...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日,被告人王某和女友张某一起散步时,张某因上厕所将其手机和包交给王某保管,王某记得张某此前曾告知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有3000多元,便未经过张某同意趁机操作张某微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