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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解讼争 法官有耐心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我真的很高兴。”近日,福州鼓楼法院民一庭陈裕锦法官与军门社区林丹书记在社区法官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年过九旬的当事人吴奶奶对巡回法庭法官表示感谢。

  起诉状提到,陈老伯、吴奶奶夫妇将一套价值400万元的房产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儿子陈某,双方还签订了《福州市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但房屋买卖手续都是由儿子办理的,儿子也迟迟未将购房款给父母,老两口后来才得知,这套房产的交易价格仅为10万元,遂要求儿子返还房子。

  父母起诉儿子,这显然不是一起普通的纠纷。开庭过程中,老两口不停抱怨儿子、儿媳不孝顺。两位老人原本与儿子、儿媳住在一起,但因家庭矛盾频发,一气之下便搬到了女儿家居住,并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陈法官认为,本案讼争实际上是原先家庭矛盾纠纷的延伸,若只是直接下判而不解决原先矛盾,势必引起新的讼争,造成案结事未了。

  考虑到两原告年逾九旬,行动诸多不便,第一次开庭后,陈法官安排双方当事人到就近的军门社区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同时邀请军门社区党委书记林丹与其他属地社区同志一同开展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

  在社区法官工作室,各方围着圆桌坐在一起话家常、聊事理。林丹从“家和”的角度消除双方隔阂,修补亲子裂痕,拉进双方距离;陈法官则厘清事实,阐明法理,并劝诫儿子感念父母养育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位老人同意回到被告住处与其共同生活。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43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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