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的公告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我院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5日起,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我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要求,可至我院参加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
二、有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暂缓接待;其他外地来长返长人员,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三、线下办理相关事务的诉讼参与人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在安检大厅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如果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不需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四、来院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相关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五、提倡通过线上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进行办理。
特此公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0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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