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万件“小案”,执行到位13.65亿元——贵州高院召开“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12-15 文章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2月11日,贵州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执行局局长曹晓莉向社会公众通报全省法院“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情况,执行局副局长、执行综合处处长张永成发布典型案例。
2025年,贵州高院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小标的执行案件作为检验司法能力的试金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州法院共受理小标的执行案件23.08万件,执结18.5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3.65亿元。
在专项行动中,贵州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如我在执”的意识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用心办好每一起小标的执行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制定并印发《关于紧扣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促进执行公正公信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对胜诉当事人属于特殊困难群体的案件,做到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救助。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深化执源治理,推动小标的案件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持续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切实履行执前督促职责,始终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的理念,做到以刚为要、刚柔并济,不断提升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针对涉及群众较多、矛盾纠纷尖锐的小标的民生案件,探索推进全过程执行听证机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意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执行异议、复议案件。
实施繁简分流,实现小标的案件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成立小标的案件执行实施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在首次执行小标的案件立案后或者完成集中查控后,根据查控结果,按照是否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是否有财产需要处置、是否能够一次性有效执行等标准进行分流。通过繁简分流机制,较好实现了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工作目标。
刚柔并济,彰显执行温度——在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之初,贵州高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持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特征,又要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省法院执行干警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既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执行工作有序推进;又注重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
典型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执行经验——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专项行动的创新成果。贵州法院从办案机制、办案方法、价值引导等方面,坚持法律强制性与执行善意性相结合,坚持程序规范性与方法创新性相结合,坚持权益保障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治理相结合,努力为人民法院办理小标的案件提供可复制的贵州方案。
“民生案件虽‘小’,却关系‘大’政治,必须用心用情办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下步工作中,贵州法院将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执行好每一起“小案”,通过依法、公正、高效执行,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court.gov.cn:443/gzdt/30226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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