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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访谈实录 | 武清法院、宝坻法院篇

时间:2025-11-19 文章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展现天津法院执行工作成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共同策划推出《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系列访谈。

  

  

  

  11月13日,武清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文涛、宝坻法院执行局局长赵永做客“《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系列访谈”,就武清法院、宝坻法院执行工作与广大听众网友交流。

  

  《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系列访谈访谈实录

  

  主持人:武清位于京津两地的中心点和京津冀三省市的交汇点,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主力军”,武清法院与通州法院、廊坊中院之前也签订了《“通武廊”法院司法协同合作协议》,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在执行方面的联动协作。

  张文涛: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10年来三地携手共进,在交通、生态、产业、文旅、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多领域取得重大成果。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强调“天津要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勇担使命、开拓进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京津冀司法协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为协同大局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我们始终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区委“3+1+1”工作思路,聚焦区域发展优势,立足法院职能定位,持续以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水平服务助力打造“京津明珠,幸福武清”。

  执行协同作为京津冀司法协同的有力抓手,是我院推动实现协同提质增效的重点工程。近年来,我院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与京、冀法院的协同配合,在执行方面持续加强执行联动,就委托送达、异地执行和重大事项会商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与通州法院、顺义法院、廊坊中院等多家法院召开京津冀毗邻法院执行联动交流会,集中力量破解异地执行难题。今年办结京冀法院委托执行事项上千件,办结率100%。

  比如,前不久,我们协助北京市某法院办理了一件扣押车辆的案件。在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该院法官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底档,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送达执行相关文书,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债务。后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两辆查封车辆停放在武清区某工厂内。于是该院执行局向我院发出协助执行请求,收到协助执行指令后,我们第一时间启动对接工作。

  经过现场摸排发现,两辆案涉车辆所在位置不同,而且周围摄像头较多,被执行人可能存在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如果我们先强行扣押其中一辆,容易打草惊蛇。随后,我们制定了详细预案,及时调整执行思路,力争速战速决。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照预案迅速出动,同时将两辆车成功扣押并于当天运回了北京。

  同时,我们也有不少案件是通过京冀法院的协助完成的,比如,我院有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不常住本地,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邮寄、户籍地走访等方式均找不到被执行人。后来申请人通过其朋友圈定位发现他在北京某小区,随即将这一线索提供给法官。而后法官通过与该区法院联系商定具体时间和行动方案,在北京某区法院的通力配合下,于今年4月份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对其实施了异地拘留。

  主持人:执行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效的执行,不仅是司法服务效能提升的重要体现,而且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信心具有关键性作用。武清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举措吗?

  张文涛:我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司法为民为中心,通过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双管齐下,将服务发展大局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成立了买卖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纠纷专执团队,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执行。今年首执执结涉企案件4861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亿多元。对于涉企案件,我们坚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快速帮助企业回笼资金,特别是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

  二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过度执行、乱执行,千方百计以“活查封”、替代性保障措施、执行和解、集约协调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传递“司法温度”。

  例如,我院在执行某公司与某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0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资金,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在保全阶段,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土地,但若简单采取拍卖等刚性措施,一方面可能由于市场下行变现困难,且变现后的收益不足以覆盖债务;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学校资金链断裂,对学校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故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因涉案金额较大,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存在较大分歧。且被执行人提出正处于融资关键阶段,因该案冻结部分银行账户,银行审核无法通过,导致融资停滞,会影响到后续偿债。执行法官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考虑引入第三人提供担保,同时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这样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可助力被执行人融资,保障其教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申请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经法院主导各方多次磋商,成功引入案外人债务加入,各方最终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我院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解除账户冻结,配合其融资,最终该8000余万元全部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充分认可。

  三是推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亟待解决的需求,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实施正向激励的举措,及时为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例如,某科技企业因经营原因拖欠员工工资33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某企业未按时履行,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开展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企业虽暂时陷入困境,但仍有持续经营能力,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停摆、员工失业的"双输"局面。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企业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不履行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阻碍,希望公司能从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讲明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如果企业经营停滞其债权也会面临不能实现的风险,经执行法官组织多次协商,申请人同意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活封”,企业负责人也明确承诺将后续经营收益优先用于清偿拖欠工资。之后被执行企业利用经营所得,分两期足额履行了给付义务。同时,我院启动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对该企业的涉执行失信信息进行删除。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武清位于郊区,乡村较多,也可能有因为占道、通行等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对于这些案件的执行可以介绍一下经验做法吗?

  张文涛:其实,涉及这些纠纷的主要是腾退、拆除等行为类的执行,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纠纷往往时间较长,积怨已久,执行起来较为困难,我院对于此类案件秉承“刚柔并济”的执行方法。一方面坚持矛盾化解为先,通过传唤当事人到庭、实地查勘走访、联系基层组织等方式尽量协调和解。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对于执意不履行的,我院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方案,依法开展强制执行。

  我院近期执结一起农村住房扩建占地案件,该处住宅坐落在路边,后来扩建的房屋占用了乡村公共道路,导致门前道路狭窄难行,给村民日常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这座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一直是困扰该村集体多年的“顽疾”。后村委会将李某及侯某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二人限期内拆除建筑物并将土地恢复原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到现场勘验发现,案涉住宅的扩建房内仍堆放着杂物,而租住在这里的被执行人侯某年事已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张贴公告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协商,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讲明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是法定义务,如果限期内不拆除建筑、恢复土地,法院将依法强制腾退。但被执行人始终不为所动,一场硬仗势在必行。经过周密研究,妥善制定出强制执行方案,由法院牵头,联动属地政府、公安、卫生院、电力等多部门,共同开展腾退行动。执行过程中,侯某态度激动,言辞激烈,一度采取极端方式试图阻止腾退。面对老人的过激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处置,及时将其安全带离现场,并安排专人继续耐心安抚疏导,减轻被执行人对立对抗心理,有效避免了意外发生。经过五个多小时奋战,最终执行完毕。

  主持人:此次执行,护的是土地,守的是民心。它不仅成功地将涉案土地恢复原貌、交还村集体,更切实维护了集体权益、保障了乡土和谐。但是,执行案件并不是都能执行完毕,在执行出现不能到位的情况时,武清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如何做的呢?

  张文涛:对于经多种途径查找线索,仍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一般进行终结本次执行。这些案件在法院是一摞卷宗,在百姓心头却是一座山。对此,我院专门成立终本管理团队,并建立执行法官首访接待室,负责终本案件后续管理,包括终本案件续封、续冻,接待来访群众,接收材料,联系当事人,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可以处置的财产及时进行处置等。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000余人次,核查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3000余条,拘留被执行人25人次,恢复执结1441件案件,其中执行完毕674件,涉及案件金额3亿多元。

  下一步,武清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民生福祉,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树立“如我在执”理念,强化涉企、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探索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以司法之力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主持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离不开执行战线干警的攻坚克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足、更强、更充实,迫切需要执行战线干警积极探索化解执行难题的新方法、新路径。那么想问问赵局长,宝坻法院执行局是如何探索的呢?

  赵永:一直以来,宝坻法院执行局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守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执行难点、疏通流程堵点、彰显工作亮点,持续打造过硬执行队伍、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依托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加大执行力度与落实善意文明理念并重,完善机制与改进作风齐抓,打出“刚柔并济、标本兼治”的执行组合拳,以司法利剑守护公平正义,以决战实绩兑现司法为民诺言,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主持人:是的,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宝坻法院执行局今年取得了哪些成绩呢?

  赵永:今年一至三季度,宝坻法院执行局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2388件(含旧存1450件),同比增长13.29%,已执结9532件,同比增长11.03%,执行到位金额共计4.96亿元,其中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74.54%,执行到位金额达3.86亿元。三项重点指标呈现“两升一降”的良好局面,其中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40.12%,同比提升1.19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48.49%,同比提升4.97个百分点,这两项数据均实现了正向增长;首执案件终本率37.74%,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办案质效整体向好。可以说,在执行案件仍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执行局全体干警负重前行,顽强拼搏,实现了执行质效总体稳定,核心质效持续向好,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执行答卷。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宝坻法院执行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势头,请问有什么好的经验?

  赵永:今年以来,宝坻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取得新的进展。首先得益于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通过持续补强,执行局干警配置有了较大的优化,现有正式干警28人,其中员额法官12人,获得研究生以上学位7人,45岁以下24人,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水平显著提升,为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执行行为规范化要求日趋严格、执行措施科技化水平提升、新形态法律关系和财产层出不穷的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打造过硬队伍的同时,我们坚持加强执行联动、优化执行格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行管理、改进司法作风同步推进,特别是我们把执行规范化作为提升执行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规范促提升,以管理强质效,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赋能增效。

  主持人:刚才您强调了执行工作规范提升,在这方面咱们执行局是怎么做的呢?

  赵永: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天津高院的实施方案,我们明确了执行工作规范提升的具体要求。我们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及后续管理、执行措施适用、执行管理、执行信访案件办理和执行队伍作风“六项行动”内容为切入点,紧盯执行工作不规范问题多发、易发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薄弱环节,查摆风险隐患,及时“通堵点、释难点、堵漏点”。通过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规范促提升,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比如,我们设立了案款监管员,完善了到账案款节点监管,用以规范到账案款的各个时间节点,并与我院综合办公室联合对执行扣押物品进行台账化动态管理。比如,我们借助信息化优势,通过关联案件检索等方式,重点审核同一执行依据多次申请执行案件,杜绝拆分立案和重复立案情况发生。再比如,我们调整了终本案件核查制度,拟终本的案件经合议庭审查后,交由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对案件办理中的财产查控、线索核查、财产处置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严禁带财产终本结案,等等。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规范化提升工作制度和机制,我们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主持人:据了解,咱们执行局今年还开展了“终本清仓”24小时执行专项行动,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项特色亮点工作吗?

  赵永:在执行局整体工作稳步推进的前提下,我们适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终本清仓”24小时执行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对本院终本案件全面起底,对人民群众反映存在长期拖延、逃避、规避、有能力履行未履行等情形的终本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重点推动。专项行动旨在更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同时也把涉企执行案件作为重点,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致力于以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大力推动终本案件及长期未结重点案件执行。执行专项行动月期间,执结执恢案件共计279件,执行完毕120件,执行和解81件,执行到位金额3428万元,“终本清仓”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涉企执行案件210件,执行完毕98件,执行和解63件,总计执行到位金额3397万元,助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我们高质量办理首次执行案件,共计执结首执案件850件,执行完毕463件,执行和解126件,执行到位金额3212万元。其中涉企执行案件578件,执行完毕360件,执行和解64件,执行到位金额2750万元。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终本结案,切实把好“入口关”,“控增量”取得明显成效。执行专项行动月期间,我们加强了日常接待及执行强制措施适用,累计接待当事人1782人次,拘传45人次,对10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发布悬赏公告3份,强制搜查1次。持续做好接收财产线索信息、释法说理、敦促执行等工作,以柔性执法传温度,以强震慑扬法威。

  主持人:执行专项行动确实找到了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难点堵点问题,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您能介绍一下工作中有什么好的做法吗?

  赵永: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法官“见面难”“联系难”等问题,我们健全了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反馈渠道系列制度,落实好法官接待日、信访常态化接待日、每周四局长接待日、“24小时”座机号、手机号联系法官、终本团队一站式接收核查财产线索等举措,丰富拓宽了听取当事人意见、接收财产线索的方式方法。针对执行工作体量较大,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困难的现状,和部分被执行人早出晚归,行踪下落比较特殊的情况,我们执行干警采取“5+2”“白+黑”式全天候工作方式,开展“凌晨敲门”“节假日走访”等行动,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专项行动期间,通过该方式成功拘传10余名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部分案件当场执结。同时,我们突出涉民生导向和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集中人力优先大力执行,执行到位后快速发款。针对涉民营企业、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我们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多次与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联动化解涉众欠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通过发布公告广泛征集线索,并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以案普法等方式,提升专项行动的社会曝光度。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收取的执行线索材料每天均超过10条,为案件执行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相关案例经我院宣传报道后也多次被天津高院公众号转载。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可以看出咱们执行局工作稳中求进,专项执行战果丰硕。那么是否有什么典型案例可以与大家一同分享交流呢?

  赵永:那我就将近期我们办理的一件涉企、涉民生系列执行案件中采取的做法与大家探讨。

  我院受理执行某建筑公司劳动报酬一案,该案件涉及三百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涉案人数众多且为涉民生重点案件。我院调查得知被执行公司有债权正在我院诉讼中,且债务人认可与本案被执行人债权债务真实存在,只是数额需通过诉讼程序确定。考虑到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后续诉讼周期较长,故本院主动联系该债务人,通过释法明理获取支持,该债务人出于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及信任,同意提前垫付290余万元专门用于解决本案。同时,执行过程中,依托我区综治中心平台,本院协同人社局定期沟通执行工作进展,做好涉案农民工安抚和释法明理工作。后续工作中,人社局协助核对涉案农民工身份及收款账户等信息,我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逐人核查应发案款数额,由执行局将执行款直接向农民工发放,确保人民群众权益直接转化为手中的“真金白银”。

  该案件是涉民生执行中通过创新执行措施,成功化解涉企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依托综治中心联动其他单位以高质量执法能动履职、公正司法,保障民生的同时为企业排忧解困。探索“裁执”联动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缩短劳动者权益兑现时间,有效预防了集体讨薪事件的发生,以高效的法治思维保障民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风正劲,破执行壁垒;再奋蹄,护司法权威。下一步,宝坻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昂扬斗志,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勇迈进,让公平正义在司法“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7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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