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承诺书成为“硬约束”!瑞丽市法院开出违反诚信诉讼承诺“罚单”
时间:2025-11-17 文章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签署了《诚信诉讼承诺书》
却在法庭之上作出不实陈述?
司法诚信的底线
绝不容许挑战!
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人民法院对一名在诉讼过程中作虚假陈述、违反诚信诉讼承诺的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张罚单不仅是瑞丽市法院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亮剑”,也警醒当事人司法诚信绝非儿戏,《诚信诉讼承诺书》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硬约束”。
承诺在前:让诚信成为诉讼的“必选项”
此前,瑞丽市法院为从源头上规范诉讼秩序,积极推行诚信诉讼承诺机制。在一起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组织当事人签署了《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告知其负有真实陈述、禁止滥用诉讼权等法律义务,并详尽说明了违反承诺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这一举措旨在将诚信原则具体化,引导当事人将敬畏法律、恪守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罚单在后:让违诺者付出“实在的代价”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作出了与查明情况不符的陈述。承办法官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庭审调查,最终认定该行为属于虚假陈述。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与其所作出的郑重承诺不符,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必须予以惩戒。据此,瑞丽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在送达罚款决定书时,承办法官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
以惩促信:让司法诚信“落地生根”
“我们推行《诚信诉讼承诺书》,绝不是走形式,诉讼承诺必须‘落地’。”瑞丽市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对张某处以2000元罚款,正是我们对《诚信诉讼承诺书》严肃性的坚决维护。它警示所有诉讼参与人,一旦签署,就必须言出必行、有诺必践。任何挑战司法诚信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正制裁。”
从“白纸黑字”的承诺,到“真金白银”的处罚,瑞丽市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引领,实现了对诚信诉讼从倡导引导到惩戒保障的闭环管理。下一步,瑞丽市法院将继续强化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审查与惩戒力度,以司法之力捍卫诚信,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到彰显,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5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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