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行政系统1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共遴选94个典型案例,广东省5个案例入选。
其中,来自广东司法行政系统的案例《筑牢法律防护网 全链条守护“夕阳红”》成功入选“2025年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该案例由中山市司法局进行申报。
近年来,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多措并举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多维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进基层,织密法律“意识网”
组建中山市“八五”普法宣讲团、市公证协会巾帼宣讲团、市司法鉴定宣讲团等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养老机构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等活动,重点为老年人宣讲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惠老政策以及有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赡养扶助、遗产处理、意定监护等法律知识,并介绍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
阜沙镇开展“榕树头”普法活动
公证服务优先办,开启权益“直通车”
全市公证机构开通老年人办理公证“绿色通道”,实行“四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同时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减免本地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全部费用。通过为老年人提供遗嘱、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等公证服务,既充分地保护老年人意志自由,又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全市公证机构为老弱群众办证2065人次。2019年至今,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2577件。
公证员下社区为老年人办公证
多元救济疏堵点,筑牢维权“防火墙”
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为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75周岁以上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列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范围。在维权的过程中,引入科学、权威的司法鉴定,通过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笔迹指纹等进行鉴定,可以防止老年人被欺诈或胁迫,帮助挽回损失,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两年,中山市法援处为老年人提供案件代理和法律咨询服务近1800人次。
中山市法援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服务
中山司法行政系统通过精准普法、便捷法律服务与专业高效维权,构建起全方位的老年人法律保障体系,切实提升了老年人的安全感与幸福感。一系列务实举措充分彰显司法行政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涉老法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与专业价值,为“老有所安、法有所依”写下了生动注脚。接下来,中山将继续探索更具温度、更有力度的惠老法律服务新路径,守护每一位老人的幸福晚年。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796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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