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法院)罪犯卢思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时间:2024-10-14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卢思婷,女,1998年3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人员,住广东省茂名市。罪犯卢思婷因犯诈骗罪,于2024年4月28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卢思婷以生育一子,现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相关病历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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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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