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苏州昆山法院)罪犯王宝娇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时间:2024-10-14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王宝娇,女,1990年10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3199010083945,汉族,初中文化。2024年2月1日本院作出(2024)苏0583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罪犯王宝娇因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王宝娇以正在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证明等资料。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王宝娇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4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人:叶自强

  联系电话:0512-57710253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昆山市人民法院刑庭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9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