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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法院)罪犯李祥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时间:2024-09-26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李祥,男,1991年11月2日生,江西省抚州人,居民身份号码362531199111024539,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岗上积镇东源村港背组43号,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春晖路149号。

  本院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2024)苏0205刑初297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李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李祥以其患肝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人:卢法官 联系电话:0510-88225815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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