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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部门座谈会

时间:2024-07-20 文章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科学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废止和修改建议的基础上,省司法厅起草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2024年7月16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部门座谈会,进一步听取省级各部门和单位对该草案的意见建议。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主持,省委编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相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会上,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负责同志就起草决定草案的背景、内容、理由和前期工作等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决定草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省司法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梳理、研究意见建议,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该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sfxzyw/38991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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