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优秀执行局局长|甘孜州丹巴县法院执行局长张晓辉:初心如磐 笃学实干
时间:2022-07-21 文章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人物小档:张晓辉,中国共产党员,现任丹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先后荣获省委、省政府“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获全州法院“法院系统个人嘉奖”、丹巴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县人大“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并带领全局荣获2021全省“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活动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全州法院“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集体一等奖,2020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三十年坚守扎根基层司法为民
张晓辉1992年进入丹巴县法院工作,2013年调至执行局,在负责执行工作的9年来,他积极办理执行案件,带头办理100%的执行案件,共执结案件686件,执行标的近5162万元,执结率达100%,无一件涉执信访案件,在全州法院执行质效考核排名中一直稳居第二名,得到了上级领导及院党组、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他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以勤劳、忠诚、朴实的人格魅力和平凡工作岗位的不平凡业绩,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内涵,他一心为民司法,他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始终怀着浓厚的群众情感,在他的带领下,丹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马不停蹄的奔走和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与“老赖”斗智斗勇,一件件“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一面面锦旗,一块块奖牌是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他工作的肯定。他努力实现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更是他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公正执法的彰显。
守正创新 破解执行难题
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勇气和魄力、担当,更需要智慧和胆略。张晓辉同志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狠抓执行工作。一是认真制定落实《定岗定员制度》,责任到人;二是对执行中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方式作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三是针对案件不同的情况,因势利导尽可能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中级法院指定执行李某某与四川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该公司在绵阳市涪城区信用联社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拍卖中,被执行人多次向法院反映如果强制拍卖,会给该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丹巴县法院通过调查后得知,如果强制拍卖确实会给该公司造成损失,但如不执行拍卖则是违反法律规定。正值两难之际时,张晓辉亲自带队多次驱车到绵阳市将双方当事人约一起进行调解,功夫不怕有心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应交案款1700余万元,但因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公司与李某某相互抵消在法院的执行案款6189397.79元。剩余的案款1100万由被执行人汇入法院对公账户里,在调解结束后该公司主动将剩余的案款即时汇入法院对公账户上,该案顺利执结。通过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文明执法实现双赢。
在执行工作中,他也经常遇到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并遭其谩骂的情形,但却从未退缩过,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使申请方及被执行人的利益最大化。在执行丹巴县某砂场与杨某、陈某等纠纷一案中,本来可以将砂场以“以物抵债”的形式来执结此案。但张晓辉考虑到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经过多方协调、并跟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后,让申请方对该砂场进行“再加工”以便让该砂场的价值“最大化”。这样执行该案件,虽然执行人员累一些、操心一些,但使得此案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最小化”了。面对执行工作的苦与累,他常对全体执行干警说:“做工作不能斤斤计较,多做工作同时也多学习了‘东西’。同时,科学运用执行措施,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法去执行,用心去执行。”他一直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总结执行经验,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心载天平 廉洁公正
他,以“自我心静如故”的洒脱和“甘于清贫和寂寞”的胸襟抵御着情、权、钱各方面的考验,始终保持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他看来什么困难都克服,唯独法律的天平不能倾斜 。一是他始终坚持严格把关,恪守自己的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分管部门办理重大敏感执行案件时,能顶得住人情的压力,抗得住金钱的诱惑,确保公正执法;二是遵纪守法作出表率。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院“十条禁令”。连续多年,他所带的庭局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sc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47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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