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天津高院关于试行本市中院委赔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试行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委赔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法院试行中级人民法院委赔案件集中管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定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法院辖区内所有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国家赔偿委赔案件。

  二、赔偿请求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

  三、试行工作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02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