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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租的房要被卖了?法院:“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不用慌!

时间:2025-11-17 文章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你租过房子吗?

  刚租的房子不到半年,房东就要赶你走该怎么办?

  近期,敦化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2025年3月,周某与敦化市某小区业主张某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租赁期间,周某还花5000元自费整修了阳台,然而9月,房东张某突然联系周某,告知周某房子已经被自己卖给刘某,态度强硬地要求他立刻腾房,仅同意退回一半的房租,无奈之下,周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查阅卷宗,梳理争议焦点,并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初步掌握了调解的突破口。

  调解过程中,法官细致梳理案情,聚焦争议核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买卖不破租赁”相关内容积极释法明理,告知购房者刘某,周某的租房合同在房屋过户前就已生效,即使买下房子后,这份合同依然有效,不能强行要求租客搬走。同时积极与卖房者张某沟通,告知张某租赁合同有效履行期间,原房主有权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但是租赁关系不因房屋转让而受影响,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周某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最终,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三方达成一致:周某可以继续住到租赁合同到期,对于其整修阳台花费的价格由张某承担,刘某也承诺会配合履行原租房合同,至此,这场纠纷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的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有租赁合同。通俗的讲,对于租客来说,即便房子换了主人,但是原有租赁关系不受影响,租户有权在租房合同期限内继续居住和使用房屋。

  同时,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房东提前协商好如果房屋出现买卖应如何处理租赁关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赔偿等;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目前的租赁情况等信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4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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