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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出台“扫码入企”制度文件 行政检查频次最高下降59%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深圳在推出广东省首个“执法监督码”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全国首部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的“扫码入企”制度文件——《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通过“扫码入企”机制,深圳降低涉企行政执法频次,减少扰企行为,切实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目前,深圳已为380万家企业赋予“保护码”,相关试点区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最高下降59%。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新规将“扫码入企”从试点上升为制度规范,用“电子眼”监督执法行为,从源头杜绝任性检查。《管理规定》共25条,构建起“一码统筹,企业、执法、监督三方协同”的执法监督体系,对“扫码入企”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扫码入企”规范执法行为全过程。《管理规定》要求,涉企执法必须登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若遇突发应急事件,或者不及时检查可能导致证据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可先行检查,但在离企前须补充扫码。

  用码监督,畅通企业监督“直通车”。《管理规定》赋予企业三项关键权利:实时查询权、评价权、投诉权,对不规范行为可一键投诉。让企业从过去的“被动迎检”转变为“主动监督”,切实提升企业的话语权。

  一码集成,构建协同监督“共同体”。《管理规定》要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通过监督码系统实时分析检查数据,跟踪投诉处理情况,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

  据了解,深圳后续将采取专项督导、数据动态监测、严格问责追究等多项举措保障《管理规定》落实。若发现执法单位存在不扫码、虚假扫码等违规情形,执法监督机构先提出限期整改。如果逾期不整改,将直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情况报告给本级人民政府。对于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79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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