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林中歌者” 常驻山林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图①:法警悬挂国徽。
图②:开庭前,法官向省人大代表黄其民介绍案件有关情况。
图③:庭审现场。
图④:省人大代表、涉案企业职工代表、附近村民代表等到场旁听。
图⑤:法官向村民介绍闽北常见重点保护鸟类。
金秋十月,千年建州叠翠流金,“林中歌者”画眉鸟的啼鸣如笙簧般婉转清脆。今年10月28日,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文化中心广场上,随着一声“现在开庭!”,法槌敲击桌面的清脆声响划破了秋日的宁静——建瓯市人民法院将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庭审,直接搬到了群众家门口。省人大代表、涉案企业职工代表与周边村民围坐旁听,一场守护“林中歌者”的特殊庭审正式拉开帷幕。
被告人张某某、黄某等人系徐墩镇某工厂务工人员,私自用手机连接蓝牙音箱播放鸟鸣“声诱”,再通过捕鸟网捕捉野生画眉鸟并带回家中饲养,后被公安机关查获25只,并移交给建瓯市林业局进行野外放生。
建瓯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均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缓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不要以为捕几只画眉鸟养着玩“不碍事”。涉案画眉鸟的生态价值一旦达到2万元,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在野生动植物展板前法官讲解道,展板上展示的画眉鸟仿真品,羽毛色泽逼真、形态灵动。
“把庭审开在群众身边,大家看得见、听得懂,为‘零距离’巡回审判点赞!真正实现‘审理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民表示,这次巡回审判,是今年10月建瓯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5家单位共同签署《建瓯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后的生动实践。他建议,需持续深化生态巡回审判工作,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合力,以司法力量护航“林中歌者”常驻山林。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69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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