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监察

行政复议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时间:2024-11-16 文章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行政复议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行政复议代理人姓名)在我(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名称)任(律师、法律顾问或其它)职务,是我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注:行政复议代理人为律师的,如果有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代理证》的,《律师代理证》可替代此《行政复议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使用。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ybszn/20843.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