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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

时间:2024-09-30 文章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是清远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时限要求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县级层面,也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人员不足等问题。为建立一个更加科学、规范、专业的审核工作机制,清远市人民政府创新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增强了审核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众参与度。

  为保障首席专家库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清远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对首席专家库成员的入选条件、解聘情形、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聘任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了首席专家协助审核的工作质量。清远市司法局严格遵守首席专家选聘程序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评定、集体研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拟聘孔繁华、朱最新、刘涛等共10人为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并纳入首席专家库管理。

  本届首席专家聘期2年,聘任的10名首席专家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等领域,由从事专业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一线专家学者和律师组成。聘期内,首席专家可以根据起草单位、市司法局以及其他单位的邀请,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存在疑难法律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或者备案审查,为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本届首席专家库凝聚了高校与律师的力量,凝聚了广深与清远的力量,凝聚了外部审核力量与内部审核力量,是清远在新时代法治路上写下的奋进一笔。

  下一步,清远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首席专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库的作用,积极征求首席专家的意见建议,加强首席专家咨询成果的运用,依托多方资源优势,突出清远特色、服务清远发展,切实提升清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501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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