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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首家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在峰峰矿区成立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刑事案件诉讼效率,由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峰峰矿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四部门出台了《峰峰矿区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的实施办法(试行)》《峰峰矿区关于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的《关于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并于3月23日挂牌成立了峰峰矿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这也是全市首家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


  该中心依托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有执法办案区、速裁检察室、速裁法庭、律师工作站,各方集中办公、高效运转,具有公安机关审讯取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及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的功能,通过公检法司四部门协调联动、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到立案开庭的“一站式”办理。中心的科学统筹设置为多部门协作办案创造条件,满足全区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职能的实施,实现案件一地审查、案卷一地流转、案件一地审判、文书一地送达的“一站式”办理模式。

  

  

  “现在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随着法槌声的响起,峰峰矿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审结了第一起危险驾驶案。该案于2022年3月22日10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天17时移送起诉,检察院于当天18时30分受理该案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月23日9时,该案起诉至峰峰法院,当天10时30分,法官在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15分钟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从立案侦查到开庭审理仅用了25小时,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

  成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是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对于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兼顾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标志着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正式进入快车道。



  


原文链接:https://hb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19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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