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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丨保定蠡县法院:上门调解11起物业纠纷,“小物业”关涉“大民生”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日,蠡县法院成功调解1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将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蠡县某物业公司因多位业主不支付物业费诉至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类案件虽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是事关城市管理的民生问题,最适宜的方式是采用诉前调解来缓冲和化解纠纷。考虑到业主都居住在同一小区,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在征求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后,诉前调解中心决定上门调解。

  

  调解现场,业主表明对小区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不满,故未及时支付物业费。调解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站在双方的立场释法明理,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创建宜居的小区环境。经调解,部分业主支付了物业费,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了一致协议,11起物业纠纷得到解决。物业公司表示,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业主做好服务,增强业主对物业的信任感。业主们也对法院在短时间内解决群众居住环境问题表示赞许。

  民生连着民心,蠡县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方位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展现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的司法新担当!

  

  


原文链接:https://hb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762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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